建筑景觀照明的四個原則
日期: 2020-08-29 14:23:52
目前人們對于城市景觀照明的需求和要求越來越高,政府對于城市景觀照明的投入也越來越大,建筑景觀照明作為城市照明的主要組成部分,其對于整個城市的文化詮釋、形象提升以及對于建筑本身的特色表現,對于民眾夜生活的品質的提升等都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建筑景觀照明的四個原則:
一、突出重點
建筑物景觀照明是對建筑物夜間形象的重塑,既要突出建筑物的體形特點及其使用功能,把握住建筑形象的內涵,重塑大樓的夜問形象,充分體現建筑物的設計風格和意圖。突出建筑物簡潔明快的形狀特點及使用功能,努力營造一種沉靜、平實的氛圍。還要借助于光和影為建筑物重塑一個與白天明顯不同的新形象。
二、創造特色
造型立體感是建筑景觀照明追求的基本目標,此外,建筑物在燈光下呈現的形象還應反映它的功能性和藝術風格,政府大樓及紀念性建筑應當莊重肅穆,絕不能像商業建筑景觀照明那樣,渲染富麗繁華的氣氛。并應充分體現出建筑師設計風格,應通過相鄰面間的亮度變化、顏色差異來突出建筑物的輪廓,保證建筑物的完整性并具有良好的主體感。
三、慎用彩光
景觀照明應根據建筑物外表面材料的顏色選擇某種合適的光源,以加強照明效果,制造特有的情調。一也可以對一座建筑物的不同部位投射相異的燈光以強調建筑物的層次。設計時應謹慎使用彩色光,力求用色簡潔、明快、淡雅。因為彩色光一般都具有強烈的感情特征,它可以強化某種情緒。彩色光的使用不僅要考慮建筑物的建筑功能、使用要求和表面材料等特征,還要考慮建筑物的風格、歷史背景及景觀等因素。
四、注重實用
一般泛光照明用的投光燈功率大,亮度高,又布置在建筑物附近,容易對路人造成眩光,對周圍建筑物內的居民造成光干擾。建筑外觀照明的燈光投射方向和采用的燈具應防止產生眩光,盡量減少外溢光和雜散光。要根據需要選擇合適的燈具配光特性曲線,投射到需要表現的部位。燈具可安裝在地面向上照射或單個安裝于墻壁和柱子上,或者成組安裝于立桿上。